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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东侧环路、环路西北侧、福州路、厦门路标识标牌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东侧环路、环路西北侧、福州路、厦门路标识标牌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东侧环路、环路西北侧、福州路、厦门路标识标牌采购;
1.2 采购人: 湖北利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东侧环路、环路西北侧、福州路、厦门路标识标牌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为590048.00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1 采购范围: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东侧环路、环路西北侧、福州路、厦门路标识标牌采购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 交货期: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所在地;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所有标志版面须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2004)相关规定,版面统一采用IV类超强级微棱镜反光膜,各项逆反射系数、色度及耐候性能符合国标指标要求,标志底板采用 3mm 厚 LF2-M(5A02)铝合金板,配套 100×25×4 铝合金滑动铝槽,整体制作工艺、版面排版、颜色字体及安装质量均按现行规范执行,材料进场须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厂家十年质保承诺,使用年限内反光亮度衰减满足规范验收要求;报价需包含安装费用;本次标识标牌需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分批次安装(安装标识标牌需等杆件安装完成后,使用登高车安装);本次采购项中双面牌均由两块单体牌组合成一块双面成品牌,按整体双面牌报价;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þ无
3.1.3财务要求:
þ无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 3 年(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采购;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①纳税人身份要求:在“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查询税务身份为一般纳税人 (需附上查询截图),并且要求报价为13%税率;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法定代表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须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期间,施工现场须常驻不少于 3 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控等工作,响应文件中须附上上述 3 名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3日 9 时 3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点击“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 6月 3 日 9 时 30 分。
5.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1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2 在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 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 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 购 人: 湖北利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
联 系 人: 王勤
电 话: 15171629024
2026 年 5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