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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印刷及办公用品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告印刷及办公用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广告印刷及办公用品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G03425368260519032001
1.3服务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同时包含宜昌市城区及周边乡镇区域(具体地点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告印刷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①广告印刷服务主要包含宣传海报、制度展板、工作手册、宣传单页、标识标牌、文件资料及其他各类图文印刷品制作等内容,用于满足单位对外宣传、内部管理、活动开展及日常办公等工作需要。供货地点为五峰、长阳境内,同时也包含宜昌市及周边区域,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需求及规范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计、印刷、制作、安装及配送等相关服务。②办公用品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书写用品、纸张耗材、文件管理用品、桌面文具、办公辅助用品等,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办公工作正常开展。供货地点为五峰、长阳境内,同时也包含宜昌市及周边区域,所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质量及环保标准 。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18万元
1.6服务期: 2026年-2028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7质量要求: 合格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bjtycjs.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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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古潭路38号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方式: 0717-519356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桂卓潇、李秋云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二十六组
地 址: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长乐大厦10楼
邮编:443000
联系方式:0717-6596635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 年 5 月 21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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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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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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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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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的广告印刷服务业绩或办公用品供货业绩。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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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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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