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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新增恩施大峡谷西互通工程用地预审专题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沪渝高速公路新增恩施大峡谷西互通工程用地预审专题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沪渝高速公路新增恩施大峡谷西互通工程用地预审专题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新增恩施大峡谷西互通工程用地预审专题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521006001

1.3交货地点:湖北省利川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1.4.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利川市团堡镇白果坝村,距离白果收费站21.1公里,距离利川收费站12.6公里,距离恩施北收费站48.3公里,距离恩施大峡谷收费站55.9公里,总投资2834万元。本项目采用单向单车道高速公路匝道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9m。匝道设置“2进”“3出”两座匝道收费站,洞1道。

1.4.2采购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沪渝高速公路新增恩施大峡谷西互通工程开展用地预审专题服务,其中包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含联合选址选线)、林地审核、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及用地预审专题编制等工作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配合修改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29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竞标限价,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具体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 5 21 日至2026 5 25 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5 28 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人: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186940551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

人:女士、柯女士

   话:027-84668376

电子邮箱:849363520@qq.com

 

监管部门: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

人:先生

   话:027-8761106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5年(202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独立承担过1用地预审业绩。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项人员任职经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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