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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容汇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悦容汇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悦容汇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G01425368260514067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江生态城文化创意产业园。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应包含必要的深化设计、厨房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修期服务及相关辅材等,包含但不限于烹饪设备、调理设备、清洗消毒设备、冷藏冷冻设备、通风排烟设备、仓储设备、输送设备等,同时包含厨房设备相关的水电、燃气、排烟系统的配套施工。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施工图及货物清单;
1.5最高竞标限价:482138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竞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总工期 3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或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由于设备安装需要与精装修工程穿插施工,预留的机电条件需进场后与相关单位对接提资,本工程工期比较紧张,进场后需要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提报专项赶工方案,在投标时需要考虑赶工措施费,同时做好各项资源准备,进场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确保设备深化设计成果。
1.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工程符合地方卫生防疫标准要求,能通过卫生许可证办理。如果产品质量不能达到相关标准,乙方应负责更换,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具体要求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1.8其他: /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襄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jtxy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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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辅路湖北交投临时办公区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0710-819397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赵艺媛、桂卓潇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襄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襄州区五一路与金源街交叉口北 100米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710-818816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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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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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还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等变更记录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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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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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5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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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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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⑥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有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