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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新增利川东互通及利川服务区房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沪渝高速公路新增利川东互通及利川服务区房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新增利川东互通及利川服务区房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G01425368260424052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利川东互通按照高等级公路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标准,A匝道起点设置平面交叉与金开一路相接,在兴隆湾附近设置匝道收费站。互通形式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匝道上跨主线。在B、C匝道和主线合围区布设北侧服务区场坪,在A、D匝道和绕城线合围区设置南侧服务区场坪。利川东互通设置匝道6条,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A匝道收费站以外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长910米。设主线拼宽桥梁132米/2座,设匝道桥梁180米/2座,设被交路分离式桥梁26米/1座;设匝道收费站1处,收费站采用4进4出的车道布置:设收费站管理所,占地面积约9亩,房建总建筑面积约3134平方米。利川服务区与利川东互通合并建设,服务区场坪分别布置于主线两侧,在B、C匝道和主线合围区布设北侧服务区场坪,在C匝道外侧设置南侧服务区场坪,两侧场坪占地面积各约66亩。服务区主要设置超市、餐厅、卫生间、加油站、汽车维修等服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服务楼、机修间、设备用房、加油站站房、加油大棚、宿舍楼、执法服务站等建筑物,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充电桩设备等配套设施,两侧服务区房建总建筑面积约10977平方米。
采购内容:本项目房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专项检测(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室内环境、建筑节能);②见证取样检测;③设计图纸、现行规范、文件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报告并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2万元,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预计32个月,其中检测服务时间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该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约定;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竞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竞标,如有违反,其竞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竞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采购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应同时附在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④供应商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⑥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牵头供应商在利川市境内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成交合同签订后必须 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检测设备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认证。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7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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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冉先生
联系方式:1397243446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赵艺媛、桂卓潇
联系方式:027-84668356、13947833312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 系 人: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718-8299043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4月24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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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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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专项)。 3、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 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供应商应在利川市具有固定的见证取样检测实验室和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室和设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成交合同签订后必须 30日内在利川市境内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设备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认证; 4、供应商应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检测机构相关信息。 |
注:1、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平台查询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记录扫描件。
3、资质证书是指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
4、联合体牵头供应商在利川市境内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成交合同签订后必须 30日内在利川市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检测设备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认证。
5、以联合体形式竞标的,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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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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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 5年至少承担过 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 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个合同检测金额在 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
注:1、“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须满足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竞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满足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均予以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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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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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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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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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 5年至少担任过 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个合同检测金额在 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以上拟派人员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 6个月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