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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2026-2027年度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古一北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2026-2027年度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2026-2027年度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02425368260401063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和东西湖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景观亮化排水、交通、绿化、跨铁路桥等。投保条件:(一)财产一切险,保额109679.21万元,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保额,保险期累计赔偿限额为保额;单次事故免赔额为30000元人民币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二)公众责任险,保险期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每次事故标准绝对免赔0%或1000元人民币,两者以高者为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控制价):28.62万元,其中财产一切险最高单项限价为27.42万元;公众责任险最高单项限价为1.2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竞标限价(控制价)和单项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7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5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
采购人:湖北交投古一北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汇丰企业天地15栋1单元3楼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341965273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赵艺媛、桂卓潇
联系方式:027-84668356、13947833312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518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7-8757492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4月10日
采购公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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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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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授权书(如有)的清晰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同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竞标;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需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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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等级要求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保险合同或保险协议)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保险合同或保险协议)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保险合同或保险协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业绩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供应商为总公司的,认可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总公司及其他分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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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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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