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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担保增信机构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担保增信机构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44253682603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担保增信机构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人为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发行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拟发行规模10亿元,分3期发行,单期期限12(以交易所最终批准结果及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ABS发行相关规定,需选聘担保增信机构为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服务

服务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9楼,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限价:担保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规模的0.8%/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各期专项计划足额兑付。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49日至20264 1324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429093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 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9楼

人: 朱先生  

联系方式: 188100915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国展中心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项目经理(签名):张欣

联系电话:027-84668356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9楼

人:闫路

联系方式:15392724176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标准。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评级的证明材料: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6会员评级机构之一出具的公开市场信用等级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加盖获得评级的投标人单位公章)。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融资担保公司分支机构参与,以分支机构身份参与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团队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 近一年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且因涉嫌违规行为正被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近一年受到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自律管理措施

(6) 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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