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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楚道数通公司2026年度网络及数据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楚道数通公司2026年度网络及数据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楚道数通公司2026年度网络及数据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20425368260401002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2026年度网络及数据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510000.00元,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格的,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所有服务内容需在服务周期内按要求完成落地实施,其中:①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编制并提交终稿,60个工作日内完成落地指导;②网络安全评估服务: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评估及评估报告出具;③应急演练服务: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至少1次完整的应急桌面推演;④安全培训服务: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首次培训,服务周期内累计完成不少于1次安全培训;⑤安全运营服务(含重保专家值守、应急响应服务)、风险闭环管理服务(含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服务周期内常态化提供,漏洞扫描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渗透测试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保专家值守根据甲方需求随时响应。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__/__。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4 月3 日至2026年 4 月 7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4 月 10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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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国展中心东塔湖北交投大厦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2605103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 84668376、1582759508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9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27-6957751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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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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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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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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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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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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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 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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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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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CISAW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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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扫描)件。
2、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1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项人员任职经历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