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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2026年型钢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2026年型钢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2026年型钢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2026年型钢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1标段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60401042

1.3交货地点:各项目标段施工现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2026年型钢采购项目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下表及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1.5采购预算21000000

1.6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①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钢材复验及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钢材出厂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规定

详细要求以各加工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43日至20264723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49140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8.联系方式

人: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8号湖北捷龙大厦27楼            

人: 陶女士           

联系方式:027-8553515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监管部门: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8号湖北捷龙大厦28楼 纪检办公室

人:叶兰

联系方式:027-8553515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件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累计超过5000吨的型钢供应项目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扫描件及发票复印件

2、供货量以供货发票反映的供货量为准,一个项目提供多张发票的,应提供项目发票情况汇总表,列明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合计供货量等关键信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3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1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近2年(2023年、2024年)营业务收入均不少于2000万元。

注:

1、投标人应附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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