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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服务区控规单元变更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服务区控规单元变更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服务区控规单元变更服务
标段名称:1标段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10301140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简称“汉宜改扩建”)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武汉市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767号),九真山服务区批复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H22),但武汉市国土空间“一张图”法定图层显示该地块为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二者不一致,且批复用地落在规划高压线走廊范围内,不满足建设要求。需对九真山服务区控规单元变更。
1.4.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服务区控规单元变更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九真山服务区所在控规单元规划变更,将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上的非公路用地全部调整为公路用地;(2)将穿越九真山服务区用地范围的高压线走廊调出;(3)完成相关规划地类的占补平衡方案编制;(4)将服务区用地范围规划道路红线调出,重新规划选线。(5)根据采购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相应变更方案或说明,并最终取得武汉市相关控规单元变更的批复。
1.5采购预算(最高竞标限价):53万元(含税),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竞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采购人下发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成果资料:《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变更》。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由同一人办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注:1、办理CA数字证书时,申请人的电话或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属于“同一人办理CA”。2、CA数字证书邮寄地址异常一致的视为“同一人办理CA”)。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 31 日至2026年11月 04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 06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采 购 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728-28109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工作时间)/18771087452(非工作时间)
监管部门: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28-281099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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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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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及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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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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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5年独立承担过1个国土空间规划或规划变更项目。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投标人还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
4、近5年指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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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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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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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人 员 资 格 最 低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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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①具有城乡规划专业或土地规划管理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近5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国土空间规划或规划变更项目。 |
注:
1、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的扫描件。
2、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4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或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或任职情况,投标人还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
5、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