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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阳联络线项目1#梁场、1#综合场改造工程劳务合作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阳联络线项目1#梁场、1#综合场改造工程劳务合作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阳联络线项目1#梁场、1#综合场改造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武阳联络线项目1#梁场、1#综合场改造工程劳务合作

标段名称:标包1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1023036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鄂州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1.4.1工程概况:武阳高速至武鄂高速联络线项目为EPC项目,主线路线起于鄂州市泽林镇大山村,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交叉设置洋泽枢纽互通,向西经碧石湖垸穿过三山湖湖汉,沿三山湖北侧布设,于杜山镇柯营村南侧七一港跨越长港河,继续向西止于鄂州市长港镇峒山村,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鄂州段交叉设峒山枢纽互通,主线全长11.188km,按设计时速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支线起点在泽林镇大山村连接主线起点,向东北布设经泽林镇翁垴村跨省道S239,止于西山街道东佛林场,与武鄂高速交叉设置小港枢纽互通,支线全长2.191公里,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交1处,按设计时速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主线起讫桩号为K0+000-K11+188.486,全长11.188km,主线包含桥梁9410.8m/12座;支线起讫桩号为LK0+000-LK2+190.888,支线全长2.19km,支线包含路基工程1793.1m,涵洞、通道36座,互通匝道桥及互通主线桥15524m/27座,新建枢纽互通3座(峒山枢纽互通、洋泽枢纽互通、小港枢纽互通)。桥梁占比约87.6%。

1.4.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武阳联络线项目1#梁场、1#综合场临建工程劳务合作工作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以第五章采购内容为准。

1.5采购限价:最高采购限价:1338949.77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工期 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湖北省现行的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定额、规范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由同一人办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注:1、办理CA数字证书时,申请人的电话或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属于“同一人办理CA”。2、CA数字证书邮寄地址异常一致的视为“同一人办理CA”)。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05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27-5016144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监管部门: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05号

联 系人: 郑主任

联系方式:027-50161433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近3年承担过1个合同额130万以上的高速公路梁场或综合场临建工程的施工劳务业绩。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 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方式一: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3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6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 7 月、2026年 8 月、2026年 9 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4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现场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①具有中级职称;

②近3年承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梁场或综合场临建工程施工劳务的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1

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现场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所载明的参保月份中,须至少包含自2026年1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的任意连续3个月。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

数量

规格及型号

挖掘机

2

额定功率220KW

轮胎式装载机

1

额定功率162KW

自卸汽车

2

额定功率236KW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具有满足上述要求设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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