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编制项目技术协作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编制项目技术协作(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编制项目技术协作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61015027001
1.3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1.4.1项目概况: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后简称“项目”)是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情况,按照“现状复盘-形势研判一对标先进-明确目标-部暑任务-强化保障”的完整逻辑开展编制工作。本次对协助推进项目科技创新领域调研与对标分析,并配合完成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案的部分编制工作采用技术协作模式进行采购。
1.4.2采购范围: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编制项目技术协作。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17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竞标限价的,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具体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10 月 16 日至2026年 10 月 20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10 月 23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
采 购 人: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395176712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姚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84668376、15827595086
监管部门: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27-8761106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供应商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规划咨询项目或交通领域科研课题。
|
注:
1.规划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评估。交通领域科研课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立项或公司自行立项课题。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二)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规划咨询项目或交通领域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注:1、提供人员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 2026 年 1 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规划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评估。交通领域科研课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立项或公司自行立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