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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智慧能源2026年度售电业务合作(第3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东湖高新智慧能源2026年度售电业务合作(第3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东湖高新智慧能源2026年度售电业务合作(第3次采购);
1.2采购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东湖高新集团智慧能源决定开展售电业务,旨在从单纯的能源生产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增强电力市场竞争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率,实现“发-售”一体化协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与行业影响力。
东湖高新智慧能源为快速提升智慧能源售电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与专业化运营能力,现计划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引入外部专业运营团队。该团队将主要承担市场拓展、客户服务、交易辅助及风险管理等运营工作。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乙方分成比例不高于88%;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1采购范围: 东湖高新智慧能源2026年度售电业务合作,主要包括责客户开发、市场信息搜集、交易策略推送建议等,具体如下:
(1)电力市场信息搜集与预测,及时向甲方提供客户需求、用电负荷变化及区域政策动态等关键数据,拟定交易策略建议报告,供甲方使用。
(2)协同甲方开展客户服务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与粘性,共同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3)负责客户资源开发与维护,拓展售电市场份额,推动双方合作电量规模持续增长(如有客户资源)。
(4)甲方、乙方关于售电业务的技术交流每月不少于【2】次。
(5)根据电力用户的行业特征、历史电量数据等分析零售侧的用电曲线损益,形成交易策略的推送建议。
(6)乙方可利用自身市场资源开发客户并与甲方绑定零售代理关系,甲方应当提供开发客户所需的合理范围内的必要支持。但需获得甲方的同意。
(7)制定交易策略推送建议,根据零售用户用电特征和市场价格行情,制定年度、月度、月内各个交易品种的操作策略。
(8)进行用户负荷预测,对零售用户做年度、月度及日前的负荷预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湖北省及其他国内省份或地区;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售电公司经营资质(具有售电交易资格,或控股公司具有售电交易资格,需提供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文件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售电交易项目,需提合同扫描件)。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 年 2 月 6 日9:00至2026 年2 月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 分。
5.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2在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 购 人: 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3栋502
联 系 人: 朱经理
电 话:18627016587
2026 年 2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