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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安全材料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2 发布者: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安全材料集中采购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安全材料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安全材料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未来两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所需安全材料进行集中采购,采购模式为框架协议采购。

为充分发挥供应商在属地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与物流配送优势,压降响应报价、控制采购成本,本次采购按“供货区域+货物类别”交叉划分标段:将全省划分为鄂东、鄂西北、鄂西南三个供货区域,每个供货区域内按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市场化采购类两个货物类别各设一个标段,全省共设6个标段,每个标段只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各标段单独评审、单独签约,合同单价按各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执行(详见第 1.5 款、第 2.2 款)。

本项目不含税估算总价为118,378,453.50元,其中: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全省估算价为不含税60,488,070.00元,市场化采购类全省估算价为不含税57,890,383.50元。各标段不含税最高总限价,按该标段限价拟定表所列各项货物的预估数量与单项不含税最高限价(不含税到场单价+不含税安装费单价)的乘积汇总计列;同一货物类别下三个供货区域的清单项目、规格型号、预估数量及单项最高限价完全一致。各标段不含税最高总限价为: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标段(一标段、三标段、五标段)每个标段20,162,690.00元;市场化采购类标段(二标段、四标段、六标段)每个标段19,296,794.50元。供应商在某一标段的响应总价超过该标段最高总限价的,其在该标段的响应无效。

除最高总限价外,供应商各规格单项材料及安装费所报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货物类别报价表所限的单项最高单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报价表)。

1.5 标段设置、成交供应商的确定、供货区域及供应商参与限制

1.5.1 标段设置与成交供应商数量(一个标段只有一名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按“供货区域+货物类别”交叉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编号、所属区域、货物类别及各标段限价详见第 2.2 款)。每个标段单独组织评审,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排序,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该标段的成交供应商,每个标段只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每名成交供应商仅就其成交的标段与采购人签订一份框架协议,在该标段所属供货区域内承担该标段所列品类货物的供货及配送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向对应标段的成交供应商发出具体的采购订单。各标段的合同单价即该标段成交供应商的响应单价,标段之间相互独立。

1.5.2 供应商参与限制:

(1)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鄂东、鄂西北、鄂西南中的一个供货区域,并只能参与该区域内的标段;区域内可以只投 1 个标段,也可以两个标段都投,最多成交 2 个标段。

(2)参与两个及以上供货区域标段的,其在本项目全部标段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合并计算为一个供应商。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唯一供货区域参与及正常成本报价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第十部分“其他资料”),载明所选供货区域和标段;未提交或者与实际投报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在初步评审时按“电子采购平台”递交记录核查,结论载入评审报告。

1.5.3 供货区域的确定与供货责任:

全省划分为鄂东、鄂西北、鄂西南三个供货区域(所辖地市详见第 2.2 款)。供货区域随标段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另行选定,也不得要求调换。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承接本区域内全部项目工地的订单,不得以偏远、单次订货量小等理由拒接,并应接受采购人按第 1.5.4 款作出的跨区域调剂供货安排。

1.5.4 为保障全省各项目安全材料供应的及时性与质量稳定性,本项目设立跨区域调剂供货机制。凡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无条件同意本款全部约定:

(1)协议有效期内,某供货区域的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启动跨区域调剂供货:①履约能力不足或明显下降,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延迟、供货数量短缺、货物质量不合格、库存或产能不足、服务响应迟缓、拒接或变相拒接订单等,或存在其他经采购人认定影响正常供货的情形;②该供货区域内任一项目部基于实际履约情况,对该成交供应商的供货或服务出具书面不予认可意见,并经采购人核实确认的。

(2)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将该供货区域内该标段的部分或者全部采购需求(订单),以书面形式改由同一货物类别其他供货区域标段的成交供应商跨区域供货;同一货物类别下另有两个区域标段的,由采购人在该两名成交供应商中择一指定,一般优先指定供货响应更及时、运输距离更近的一方。被指定承接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并按其框架协议约定的单价供货,该单价视为已包含跨区域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不得以跨区域、运距远、成本增加、非本管辖区域等任何理由拒绝供货、拖延供货或者要求上调单价、加收任何费用;交货期、质量标准、验收及结算仍按框架协议约定执行。

(3)被调剂的原区域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决定,对被调剂的采购需求(订单)不再享有供货权利,不得以区域独立供货、成交份额、预期利益损失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向采购人主张补偿、赔偿;跨区域调剂供货不免除原区域成交供应商就其已发生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跨区域调剂供货订单的货款,由实际供货的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对账结算,计入实际供货方的合同金额(框架采购额度);采购人依据本款作出的调剂决定不构成违约。具体执行细则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1.6 款。

1.6  异常低价预警与个别成本穿透审查机制:

(1)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须充分结合市场行情、人工及材料价格涨幅预期、属地配送距离及自身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合理测算,严禁为中标而采用低于企业个别成本的恶意倾销及恶性竞争行为。

(2)评审阶段的识别与存疑提示: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通过对各供应商报价的横向比较,并结合市场行情和专业经验,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总价或核心单项报价异常偏低,可能低于其企业个别成本、导致产品偷工减料或无法按约履约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款的规定处理,即: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向供应商调取价格、成本资料,不要求供应商作出说明,也不单独以报价异常偏低为由否决其响应;评审小组继续完成评审和排序,并在书面评审报告中对该供应商出具“报价异常偏低、成交资格存疑”的专项意见,载明存疑的具体报价项目、理由及依据,提请采购人在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前启动价格调查。

(3)评审结束后的价格调查:对评审报告中出具存疑专项意见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确定预成交供应商之前启动价格调查(价格调查可与第二章第7.1款履约能力核查合并进行),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能够证明其报价可以覆盖企业个别成本的实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近期原材料进货发票、人工机具测算明细、物流运杂费协议等。评审报告虽未出具存疑专项意见,但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参照本款对候选成交供应商启动价格调查,后续处理程序相同。

(4)调查结果的处理:

①经调查,采购人认可该供应商报价能够覆盖其企业个别成本、不影响按约履约的,存疑消除,该供应商的候选成交资格予以维持,采购人按评审排序正式确认其预成交资格,并按规定进入预成交结果公示等后续程序。

②经调查显示该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企业个别成本的,或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采购人不直接取消其资格,而是将调查取得的材料整理后,按第三章评审办法第4.4款的规定组织原评审小组进行复评。经复评确认其报价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可能影响履约,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情形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相应调整评审排序并出具复评报告,空缺名次按复评后的评审排序依次递补;经复评未予认定的,维持原评审结论及排序。

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款约定的价格调查与复评机制,承诺按要求配合调查,并对复评结论及由此产生的资格、排序调整不持异议、不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

1.7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1.8 框架协议有效期: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框架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列两种情形中先发生者之日止:(1)成交供应商的合同金额(即成交通知书及框架协议载明的其成交标段的框架采购额度)经采购人累计下达采购订单、签订项目合同的金额(含按框架协议约定的跨区域调剂供货规则应计入或从其可使用额度中扣减的金额)抵扣后全部使用完毕;(2)2027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上述任一情形发生的,框架协议即自然终止,无需双方另行签署终止文件或另行通知。凡在协议终止前采购人已下达或签订的固定单价采购订单或项目合同,即使供货时间延续至协议终止之后,仍继续有效并履行至完结。协议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合同额)中尚未实际下单的剩余部分自动终止,成交供应商不得就此主张任何权利。协议因合同金额用尽而终止后,采购人确需继续采购的,将依法依规另行组织采购或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体约定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一条第11.3款。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涵盖定制化构件、标准化围护、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应急器材、标志标牌及防护物资等(详见2.2标段划分)。供货区域限定为湖北省内;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6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供货区域,可投该区域内的 1 个或者 2 个标段,最多成交 2 个;跨区域投报的,其在本项目全部标段的响应均无效(详见第 1.5.2 款)。

各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按“供货区域+货物类别”交叉划分标段,全省划分为鄂东、鄂西北、鄂西南三个供货区域,每个区域内按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市场化采购类两个货物类别各设一个标段,全省共 6 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 1 名成交供应商,各标段单独评审、单独签约。各标段划分及最高总限价如下表:

标段编号

供货区域

货物类别(标段名称)

本标段不含税最高总限价(元)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标段

鄂东区域

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

20,162,690.00

1家

二标段

鄂东区域

市场化采购类

19,296,794.50

1家

三标段

鄂西北区域

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

20,162,690.00

1家

四标段

鄂西北区域

市场化采购类

19,296,794.50

1家

五标段

鄂西南区域

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

20,162,690.00

1家

六标段

鄂西南区域

市场化采购类

19,296,794.50

1家

合 计

三个区域

两个货物类别

118,378,453.50

6家

注:各标段不含税最高总限价,按本标段限价拟定表所列各项货物的预估数量与单项不含税最高限价(不含税到场单价+不含税安装费单价)的乘积汇总计列,即:本标段最高总限价=∑(各项预估数量*该项不含税总单价最高限价)。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每个标段20,162,690.00元,三个标段合计60,488,070.00元;市场化采购类每个标段19,296,794.50元,三个标段合计57,890,383.50元;六个标段限价合计118,378,453.50元。

两个货物类别的主要采购范围:

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各类非标加工构件、电梯井口防护门、定制围挡、带支架标志标牌、图文广告标识等需供应商自有加工场地再行加工制作的物料;

市场化采购类:防坠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灭火器材、安全帽(含帽带)、对讲机、水马、铁马、潜水泵等标准化、可直接采购的成品物料。各标段所含物资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及预估数量以对应标段的报价表为准。

各供货区域覆盖的地市(州)、本区域内的标段及允许的投报方式如下表:

供货区域

覆盖地市(州)

本区域内的标段

允许的投报方式

鄂东区域
(主要适用但不限于)

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省直辖县级市划入鄂东区域)

一标段(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
二标段(市场化采购类)

可投一标段、二标段,或者两个都投;不得投报其他区域的标段

鄂西北区域
(主要适用但不限于)

襄阳市、十堰市、随州市、神农架林区

三标段(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
四标段(市场化采购类)

可投三标段、四标段,或者两个都投;不得投报其他区域的标段

鄂西南区域
(主要适用但不限于)

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五标段(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
六标段(市场化采购类)

可投五标段、六标段,或者两个都投;不得投报其他区域的标段

2.3交货期:常规需求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或其授权项目部发出的有效采购订单起,10个日历日内须将该批次全部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应急需求交货期:对于订单上明确标注为“应急需求”的采购,供应商须在接到订单后立即响应,并确保在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4交货地点:采购人公司所在地或采购人指定的各项目工地;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行业规范及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

2.6 附加履约义务:除常规供货外,成交供应商还须履行一项强制性的附加服务义务,即根据采购人的指令,协助办理已使用安全材料在各项目部之间的调拨周转,以及由采购人发起的旧料回购的后勤支持工作。此项义务的执行细则与费用分摊原则如下:

2.6.1 操作服务(安拆与装卸)

供应商须负责在物资周转的起始点和目的地完成必要的操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待周转物资的拆除、整理打包、搬运及装车;在目的地完成卸车及必要的重新安装(参考供应商报价中的安装费,由采购人支付)。

费用约定:此部分服务产生的所有人工、机具及管理费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时充分预估,并合理分摊计入第六章《报价表》中各项材料的单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2 运输服务(根据距离划分)

运输距离以取货点至交货点的单程公路里程为准。

(一)短途运输(单程距离≤200公里): 对于单程距离不超过200公里的物资周转,供应商须负责全程运输。

费用约定:此部分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时充分预估,并合理分摊计入第六章《报价表》中各项材料的单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二)长途运输(单程距离>200公里):对于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物资周转,采购人(设备管理分公司)将自行负责安排承运人并承担运输费用。

供应商义务:在此情况下,供应商不承担运输责任,但必须全面履行2.6.1条规定的操作服务义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指定的承运人完成交接和装卸工作。

本项义务的具体执行细则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约定。凡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视为已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条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近三年无亏损(即各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往前推算的 3 年,以合同签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个或多个合同累计不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安全材料或类似材料类供应项目);

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合同所开具的发票及发票查验证明(单项合同至少提供相应的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否则不予认可);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纳税人身份要求:在“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查询税务身份为一般纳税人,须提网页查询截图;

3.1.8其他要求:(1)自主加工能力专项要求(仅针对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标段适用,即一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凡参与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标段(即一标段、三标段、五标段)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自有或租赁加工场地及生产机具。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① 有效期内的合法加工场地租赁合同或企业自有产权房产证;② 加工场地彩色实景照片(至少提供3张:须清晰展示包含企业名称的厂牌大门、车间内部全貌、工人加工作业区等);③ 生产设备佐证(如电焊机、切割机、喷绘机、雕刻机等小型加工机具购置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企业固定资产台账凭证),作为具备自主加工能力、规避整体转手倒卖风险的实证材料。无法提供有效实证材料的,其在定制加工及图文广告类标段的响应将被否决。仅参与市场化采购类标段(即二标段、四标段、六标段)的供应商无需提供此项。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供货区域参与限制: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供货区域,可投该区域内的 1 个或者 2 个标段;跨区域投报的,其在本项目全部标段的响应均无效(详见第一章第 1.5.2 款)。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0 月 02 日08:00至 2026 年 10 月 04 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点击“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5.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以不含税总价为评审依据。

7.2在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道川龙大道亚太东升驾校   

联 系 人:何先生、黄先生      

电    话:17786381070、18672317869    

 

 

                                    2026 年 10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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