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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急保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急保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急保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急保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1.2采购编号:G254253682609240430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具体以地点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的交货地点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急保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雪铲

台

40

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

融雪剂撒布机

台

40

 

1.5采购预算: 6790000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其竞标资格将会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采购人发出的正式供货通知后30天内运送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1.7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应设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合同包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合同包。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6.其他

无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1号银苑写字楼A座17楼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150710114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徐雅洁、柯英

联系方式:027-84668376、15927612626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街道白云大道银苑A座17楼

联系人: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722—3256609

举报邮箱:hbjtjjz09@126.com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为所采购产品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提供进口设备的应为该设备进口商或该设备进口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注: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扫描)件。

2、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材料复印(扫描)件(盖有制造厂商的公章)。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竞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个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将被否决。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3年8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独立承担过20台雪铲和20台融雪剂撒布机的供货项目业绩。

注:1.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任意一期或多期结算发票作为业绩真实性佐证资料(结算发票应与合同承接内容一致)。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合同、发票真实性负责,若经核查存在虚假情况,采购人将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若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则其提供的制造厂商的业绩属于有效业绩。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的业绩不属于有效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供应商信誉声明”),按要求提供了《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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