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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辉绿岩风化层综合利用及仓储项目10KV线路迁改及生产用电力建安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辉绿岩风化层综合利用及仓储项目10KV线路迁改及生产用电力建安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辉绿岩风化层综合利用及仓储项目10KV线路迁改及生产用电力建安工程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9210880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曾都区万店镇双河村,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供电专线及杆线迁改等工程内容进行项目电力报装、方案优化、材料设备采购(含电力室高压设备)、施工及验收阶段服务、竣工验收送电手续完善和移交、缺陷保修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协调等工作。
(1)10kV线路迁改:涉及需拆除的电杆数量预计6根(15m/根),安装新线路电杆预计6-8根(不低于18m/根);结合现场条件,预计安装新线路含转角杆不少于2根(不低于18m/根)。现场需要拆除的架空线路900米左右,需要架设的线路预计1200米左右。(2)生产用电力建安工程:含配套配电室的建设和配电室全部设备安装,报装总负荷3200kVA,含1台1600kVA的10kV环网箱式变压器等,满足现场移动破碎生产设备用电需求。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87万元(含税),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格的,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10月,具体以采购人下达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缺陷责任期:自加工生产线设备开机生产之日起12个月。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__/_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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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新街336号
联 系 人:陈世杰
联系方式:199711293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徐雅洁、柯英
联系方式:027- 84668376、15927612626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街道白云大道银苑A座17楼
联系人: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722—3256609
举报邮箱:hbjtjjz09@126.com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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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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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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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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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独立承担过1个10千伏(含)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及配电工程(含配电设备安装)项目的业绩。 |
注:1、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近 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的项目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联合体和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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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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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担任过1个10千伏(含)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及配电工程(含配电设备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注:1、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如有)、业绩(如有)、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等材料复印(扫描)件。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近 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的项目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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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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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 供应商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