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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桩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1.1采购项目名称: 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支护桩工程专业分包 ;
1.2采购人: 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日,年处理10.95万吨,配置1条3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具体包括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污废水处理系统、厂内给水排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暖通及除臭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等满足项目投产运营所需的全部建设工程及红线外配套工程;本次采购控制价为不含税全费用预算价下浮19.00%,即不含税全费用预算价*(1-19.00%)为控制价,结算时以采购人分包范围内的最终结算审计审定的红线外配套工程费后的最终不含税结算价款(扣除钢筋甲供材)不下浮1.6%*(1- 中标下浮率)*(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应扣减款项+应增加的款项,暂定不含税控制价金额为9011715.61元,暂定含税控制价金额为9822770.01元,税率为9% ;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1采购范围: 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红线外支护桩工程(冠梁、边坡抗滑桩(深度11m-26m)、挡土板、锚索、挡土墙等)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25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 ;
2.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检验验收合格标准,并应满足主合同及招标人对施工质量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2.6安全目标: 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并应满足主合同及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具备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若 2025年财报尚未出具,则要求提供 2022年、2023年、2024 年财报并提供 2025 年财报未出情况说明););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5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900万元及以上的边坡支护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 施工管理人员须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须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2 月 5 日至 2026 年 2 月 8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5.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 上发布。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7.2在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 购 人: 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19层
联 系 人: 商务法务部
电 话: 17757155593
2026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