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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1锅炉受热面防磨防爆检查组织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活动。
2.1 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1锅炉受热面防磨防爆检查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13566N
2.3 实施地点: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东南。
2.4 采购范围:本项目#1锅炉检修期,“四管”(水冷壁、低温过热器、炉膛顶棚过热器及尾部包墙过热器、屏式过热器、高温过热器、低温再热器、高温再热器、省煤器及省煤器吊挂管等重点部位)进行防磨防爆检查、检测。检查发现锅炉受热面缺陷情况并测量记录,对检查出的缺陷提出处理建议,出具正式的防磨防爆检查报告,并对锅炉受热面缺陷处理进行质量跟踪和一级验收,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要求。
2.5 工期要求:暂定为2026年10月#1炉C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全过程作业不得损坏锅炉本体、四管、厂区设备、构筑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7 最高采购限价: 无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不少于2个6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锅炉受热面防磨防爆检查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结算发票等资料。(若合同不显示600MW规模及以上机组内容,供应商可提供关于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或网页查询等均可,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4.3供应商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公示”“供应商黑名单(集团级)”(https://www.zybtp.com/gyshmd/index.jhtml )查询。(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注:(1)前述“未被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下,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誉查询截图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评审现场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平台(https://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2 有意参与询比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平台(https://www.zybtp.com/)办理CA互认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CA互认证书办理详见操作指引(https://www.zybtp.com/fwzsbl/index.jhtml)
4.3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9月17日18时00分前,使用CA互认证书/实体U-KEY证书登录中原招采平台确认参与项目。平台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400-6703-999。
4.4 登录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指引详见中原招采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报名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教程>(https://www.zybtp.com/u/cms/www/202509/2.供应商报名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教程.pdf)
4.5 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发票开具操作详见中原招采平台<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开票>(https://www.zybtp.com/u/cms/www/202509/4.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开票.pdf)
4.6响应保证金
4.6.1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等电子招标平台支持的方式,详细说明见“4.6.3条款”
4.6.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
4.6.3响应保证金详细说明
(1)供应商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www.zybtp.com),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响应/询比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说明单”,获取交费说明单,根据每个项目/标段的交费说明单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2)成功交纳后重新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响应/询比保证金”→“保证金查询确认”进行响应/询比保证金确认。
(3)供应商要严格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内容交纳、成功确认响应/询比保证金,未确认标段的响应/询比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交纳账号,切勿重复交纳或错误交纳。
(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https://www.zybtp.com/gys/58452.jhtml)
(7)现金缴纳的,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只接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公司账户电汇或转出的响应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至专用账户(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操作)。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陆平台查询保证金到账信息并确认后,平台系统才记录为有效响应保证金。
(8)响应保证金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不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6.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请查看《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zybtp.com/ptgg/58371.jhtml)。
(1)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干扰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形。
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电子邮箱一致;
(3)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缴费人一致;
(4)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联系电话一致;
(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6)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收款子账户;
(7)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公网IP地址信息相同;
(8)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5.1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2 本次询比只有一次报价机会,请供应商谨慎填写报价并认真核对。
5.3 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自然条件及市场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4 本项目技术要求。供应商一经报价,即视为响应本次采购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
5.5 本次询比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注:本项目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及响应承诺、其他要求、报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按顺序编入一个文档,在系统报价时一并上传。
6.1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名。
6.2 由评审小组按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不含增值税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不超出采购人费用预算”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如出现不同供应商报价一致的情况,评审小组综合对比报价一致的供应商实力后确定候选顺序。
6.3 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被查实存在造假、违法行为,或放弃成交,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依次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
6.4 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请各供应商在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关于《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标(成交)金额在200万(含200万)及以下的项目,按此标准的80%收取中标(成交)人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金额在200万至600万(含600万)之间的项目,按此标准的70%收取中标(成交)人服务费;中标(成交)金额在600万以上的项目,按此标准的60%收取中标(成交)人代理服务费。对于代理服务费用低于6000元的项目,按6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此费用由响应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交费金额及交费方式详见交费通知书。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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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荥阳市贾峪镇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371-8701025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41号投资大厦5楼
联 系 人:杜老师 陆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58738
邮 箱:zyzczbdl@163.com
监督单位(部门):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87010502
采购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