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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询比单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发布者: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单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项目进行询比单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询比单采购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13270N

 2.3 实施地点: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2.4 采购范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废物代码 900‑249‑08,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含装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申报管理、作业现场油污及杂物清理、影像资料留存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全年预估处置量约 10 吨,按实际过磅量结算,详细技术标准、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技术文件。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2.6 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及河南省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处置全过程合规闭环,电子联单完整可追溯;装车无滴漏泼洒,作业后现场清理到位。

 2.7 最高采购限价:无

 2.8 响应保证金:500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 其他要求:报价为一票制含税报价;报价包含装车、运输、处置、联单办理、现场清理、应急保障等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报价不因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做任何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项目执行期内持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类别包含 HW08 类 900‑249‑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许可附件页,许可处置规模须能够覆盖本项目处置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或提供有效期内与具备相应资质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服务协议以及该运输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3 业绩要求: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具有 1 个火力发电企业 HW08 废矿物油处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范围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4 人员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企业(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5.3 供应商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通过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网站 “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公示”“供应商黑名单 (集团级)”(https://www.zybtp.com/gyshmd/index.jhtml )查询。(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注: (1)前述 “未被列入” 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下,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誉查询截图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评审现场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 其他要求: 无

3.6.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询比须知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平台(https://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2 有意参与询比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平台(https://www.zybtp.com/)办理CA互认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9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前,使用 CA 互认证书 / 实体 UKEY 证书登录中原招采平台确认参与项目。

4.4中原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专区

有关 CA互认证书办理、询比报价、平台收费标准、常见问题咨询、配套工具下载及在线客服帮助等各项服务,均可前往中原招采平台供应商操作专区查看,专区链接:https://www.zybtp.com/gysczq/index.jhtml

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电子邮箱一致;

(2)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缴费人一致;

(3)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联系电话一致;

(4)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收款子账户;

(6)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5. 询比报价

5.1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6 年9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2 本次询比只有一次报价机会,请供应商谨慎填写报价并认真核对。

 5.3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自然条件及市场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4供应商一经报价,即视为响应本次采购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

 5.5 本次询比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日,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放弃响应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5.6 本项目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及响应承诺(参考格式见附件 2)、其他要求,按顺序编入一个文档,在系统报价时一并上传。

 6. 成交标准及其他要求

 6.1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 名。

 6.2 由评审小组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出现不同供应商报价一致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综合对比报价一致的供应商实力后确定候选顺序。

 6.3 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被查实存在造假、违法行为,或放弃成交,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依次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

 6.4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8. 异议的提出

供应商须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平台异议投诉端口按系统指引提交书面异议,不受理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操作页面链接:https://www.zybtp.com/yyts.jhtml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371-87010242 杨工 联系电话:0371-87010256

  监督单位: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87010502

 

                                    采购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6 年9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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