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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仙桃服务区商业策划(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仙桃服务区商业策划(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仙桃服务区商业策划(二次)  

标段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仙桃服务区商业策划(二次)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811056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简称“汉宜改扩建”)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九真山服务区立足武汉城市客厅核心定位,深度挖掘蔡甸知音文化与九真山山水生态资源,融合周边工业片区、沿途文旅资源推介及蔡甸莲藕、新农牛肉等特色产业。通过在建筑风貌、空间布局、景观营造、体验设施全方位融入地域文化符号,着力打造特色化、景区式、开放式标杆服务区。用地规模163亩,建筑规模15700㎡。

仙桃服务区立足江汉平原 “鱼米水乡” 核心禀赋,依托仙桃 “体操之乡” 城市名片与千年沔阳非遗文脉,深度融合雕花剪纸、麦秆剪贴等传统非遗技艺与体操冠军城市 IP。聚焦水乡风貌、非遗体验、生态休闲、文体展示四大功能板块,丰富场景业态、重塑空间风貌,着力打造兼具地域韵味与服务活力的开放式高速文化驿站。用地规模142亩,总建筑规模17947㎡,其中新增建筑规模6856㎡。

采购内容:因服务区建设及运营管理需要,本次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仙桃服务区商业策划项目工作,主要负责九真山服务区、仙桃服务区的综合楼及配套区域商业策划,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室内整体功能分区及客流动线优化,消防疏散合规;

2)经营业态布局规划、商铺落位、配套服务设施布局策划等;

3)室内整体装修、陈列、软装、广告位一体化方案策划;

4)司机之家等重点功能空间策划;

5)与服务区主题定位及经营业态相适应的地域特色文化景观、文化元素融合策划方案;

6)与综合楼室外绿化区域、休闲空间相适应的地域特色文化景观、文化元素融合策划方案;

7)室内外的标识引导系统、IP小品、雕塑等专项策划;

8)出具主要策划空间效果图、总平彩图、空间分析图、意向图片、三维模型等。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45000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0日历天,其中策划方案编制期180天,施工期咨询服务540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九真山、仙桃服务区商业策划标段

2.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250000分至2026年827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28093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

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728-28109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电子邮箱:1282408826@qq.com

 

监管部门: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址: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28-281099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6 824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响应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供应商近5年独立承担1 项服务区项目设计(含深化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或1项商业空间策划设计项目业绩。

注:

1、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或委托方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

2、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项目负责人

1

5年内担任1项服务区项目设计(含深化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商业空间策划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业主或委托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

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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