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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服务;
1.2采购人: 甘肃宁镇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起点位于宁县县城西侧,止干镇原县城关镇席家沟,路线全长 75.365km,其中一级路长62.612km,利用G22青兰高速长12.753km,全线共设特大桥5座,大桥25座,中桥7座;共设置隧道1816m/1座,桥隧比23.51%;共设置立交6座(其中枢纽式互通立交2座,出入口互通立交4座)。;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47.9 万元(含税);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1采购范围:1.监督检查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的情况,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2.开展施工期内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规定;3.全线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成果报告的编制提交,包括月报、季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环评自主验收会议并完成各项会务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1825天 ;
2.4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服务全过程严格遵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实施。所有监理、监测成果真实准确、数据完整、结论合规,可溯源、可核查,满足项目全过程环保管控、监督检查及环保专项验收要求;2.对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扬尘、生态保护等环保措施实施全过程监理巡查、监督管控。及时发现施工环保违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闭环销号。规范留存现场巡查记录、影像资料、监理台账及阶段性监理成果,确保施工现场环保管控常态化、规范;3.严格按照规范及批复要求开展施工期废气、噪声、废水、扬尘等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测,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执行监测频次与监测方法。现场采样、检测、记录、数据整理全过程规范合规,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按期提交监测报告,满足主管部门核查及验收标准;4.所有监理资料、监测报表、专项报告、影像台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归档齐全。全程配合业主完成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资料报审、专项验收及备案等技术支撑工作,保障项目施工期环保合规、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含有水环境、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参数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满足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监理工作的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表);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期间完成过的项目,承担过公路交通工程或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或监测工作,其中至少有1项业绩证明材料(含监理或监测成果报告);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从事环境保护工作5年以上,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或1个生态类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环境监测经验及组织协调各方的能力。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6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仪器、设备、设施要求:监理人应自行配备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不得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消耗品等)。1.交通车辆要求:不少干1辆/5人,按照监理人员计算;2.计算机设备要求:不少干1台/1人,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计算;3.影像记录设备要求:不小干1台/2人,按照监理人员计算;4.办公地点必须具备网络和固定电话、传真等条件,移动通讯设备要求:满足工作需要;5.办公、生活用房独立;6.监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作需要。
3.1.8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如无人员要求,则删除该。条内容);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目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6 日 16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8 月 6 日 16 时 00 分。
5.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最低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
7.2在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甘肃宁镇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茹河南岸6号1幢1单元
联系人: 丁晓伟
电话: 15098002070
2026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