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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汉十桥项目“一流电网”管廊土建工程涉堤影响分析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江汉十桥项目“一流电网”管廊土建工程涉堤影响分析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
工程概况: 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一流电网”电力通道土建工程,南起于古田路,北止于长云路,布置于古田一路道路西侧,全长约1.3km。其中长云路~南泥湾大道段,设计全长约343m,采用d3000圆形顶管断面;南泥湾大道~古田路段,全长约946m,采用d2400圆形顶管断面,容纳4回110kV高压电力线路,长约937m。管廊土建工程部分段落位于堤防地下工程控制范围(汉江堤内500m范围)内,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堤防与工程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1.2采购编号:G024253682607010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硚口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对“一流电网”管廊土建工程进行涉堤影响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涉河建设方案及施工方案编制,河道演变分析、洪水影响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偿措施。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55.81万元,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最高竞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在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后30日内出具涉堤影响分析报告,并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流电网”管廊土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1.7质量要求:技术成果需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和要求,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0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硚口区汇丰企业天地15栋2单元3楼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方式:1597107833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赵艺媛、桂卓潇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纪委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518室
联 系 人:中共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方式:027-8757492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7月7日
采购公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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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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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注: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或依法取得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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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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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承担过 1 项市政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或涉堤影响分析咨询服务业绩。 |
注: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近年类似业绩”后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审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 3年是指 2023年 1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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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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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