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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多场景移动补能车监控与调度平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08425368260707010001
本项目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多场景移动补能车监控与调度平台,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多场景移动补能车监控与调度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包含整体技术方案设计、研究大纲编制、系统研发实施、项目研究成果编制、知识产权申报、云平台部署、系统集成调试及全过程配套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多场景移动补能车监控与调度平台全流程技术服务,涵盖平台方案研究、软件研发、云端部署、集成落地及成果配套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技术方案设计、项目研究大纲编制、一体化监控调度平台全功能开发优化、项目研究报告撰写、楚天云资源规划与云端环境部署、数据库及业务系统上线配置、电子地图服务接口对接适配、全系统集成联调、系统功能测试与缺陷整改、软件著作权申报、项目全周期技术支撑及各阶段验收配合服务。
其中软件著作权申报须与招标人共同取得相关软件著作权1项,具体名称以实际申报为准;双方共同享有该软件著作权(招标人为第一著作权人,投标人为第二著作权人),招标人占80%,投标人占20%。所形成项目技术成果(含阶段性、部分、全部研发产出,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程序、文档、需求方案、算法、程序界面、研发底稿;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前对应的技术秘密、技术资料、专有技术,以及可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本合同中的“技术成果”均指此含义,不再赘述)除软件著作权外,归招标人所有,根据招标人需要协助招标人完成有关专利申报。
2.3项目最高含税限价:本项目技术开发总成本预估为1263300.00元,其中招标人承担80%,投标人承担20%,因此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10600.00元;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其最高限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其他:以《“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多场景移动补能车监控与调度平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有关约定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标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登录华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ec.hbjttz.com/ebidding/#/login?ht=1)进行注册登记(已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过的投标者,可使用原账号登录华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需重复注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3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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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国展中心东塔湖北交投大厦28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27-84880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84668376、13720303497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B4地块东塔栋28层(1)办号2802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7-84880208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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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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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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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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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1项储能系统或充电系统相关的平台建设或系统开发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并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业绩合同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复印(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则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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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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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 资格审查资料中(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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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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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项储能系统或充电系统相关的平台建设或系统开发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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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类高级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项储能系统或充电系统的相关平台建设或系统开发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如需)、近半年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业绩合同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复印(扫描)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特征指标时,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