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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G99425368260629045001
1.3服务地点:公司现场或线上
1.4采购内容及范围:为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审核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以及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参加项目磋商、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咨询等。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30 万元
1.6服务期: 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7月14日
1.7质量要求: 合格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hbjtyc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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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长乐大厦10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 189086070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李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56
电子邮箱:469081749@qq.com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长乐大厦10楼(邮编:443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17-6596635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 年 6 月 29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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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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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供应商持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已入选《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备选库(2024-2026年)》,且在有效期内。 |
注: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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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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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注:与同一服务企业以年度为单位,独立签订服务合同的,则每份年度合同均可作为一项独立的业绩予以认定) |
注: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及委托事项页)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提供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自2023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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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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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 |
1名 |
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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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员 |
2名 |
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
注:1、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2、需提供以上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律师执业资格证载明的执业机构与参与此次采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交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在该单位执业;
4、律师执业经验年限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上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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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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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备选库(2024-2026年)顾问律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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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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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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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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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市东卫(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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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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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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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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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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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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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浩(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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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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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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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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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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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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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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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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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湖北联帮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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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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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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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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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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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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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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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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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湖北兴路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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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湖北雄视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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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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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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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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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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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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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湖北左岸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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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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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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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