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十堰市郧西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房建类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申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3 发布者: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堰市郧西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财评及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十堰市郧西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财评及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十堰市郧西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财评及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2采购人  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西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房建类子项目6个,建安工程造价合计10.15亿元,本次采购的各子项目具体概况如下:

1)鄂西北交通物流产业园(简称:交通物流园),规划用地面积为124266.32m2(约186亩),总建筑面积为58366.48m。主要建设物流交易中心(6层,建筑面积10028m2)、救灾物资办公楼( 7层,建筑面积4662.34 m2)、综合服务楼(7层,建筑面积7771m2)、货运站场信息中心大楼(5层,建筑面积3355m2)、毒品检查站(3层,建筑面积887.07m2)、1#保税仓库(建筑面积5122 m2)、2#保税仓库(建筑面积7582 m2)、3#保税仓库(建筑面积4283 m2)、4#保税仓库(建筑面积2863 m2)、5#保税仓库(建筑面积2932 m2)、海关监管仓库(建筑面积1523 m2)、消防泵房及水池、卡口及管理用房及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等配套工程。已完成施工图预算财评报送,部分已核对,竣工结算等工作待开展;

2)现代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一期(简称:农业示范园),规划总用地面积127200.64㎡,总建筑面积82871.44㎡,总绿化面积19080.1㎡,停车位总数242 个,总道路面积40769.54㎡。已完成施工图预算财评报送,部分已核对,竣工结算等工作待开展;

3)郧西天河创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简称:天河创业园),规划土地面积为34898㎡(合52.35 亩),拟新建建筑面积合计为60431.09㎡,其中企业孵化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9738.13㎡,地下建筑面积为1779.33㎡,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楼规划建筑面积为11093.41㎡,4栋生产车间规划建筑面积合计为27141.92㎡,仓库规划建筑面积为678.30㎡,以及配套的道路、水电、消防、绿化等配套服务设施。已完成施工图预算财评报送,部分已核对,竣工结算等工作待开展;

4)郧西县职业教育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简称:职教园二期),占地193.22亩,总建筑面积51274m2,主要建设16302m2学生宿舍,10698m2理论教学楼以及6688 m2综合楼等主体工程,辅助建设总建筑面积6738 m2的风雨操场、足球场看台、垃圾转运站、锅炉房等配套工程,并完成校区内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等其他工程建设。已完成施工图预算财评报送,部分已核对,竣工结算等工作待开展;

5)郧西县文化体育中心A区(简称:文体中心A区),建筑面积26392㎡,田径跑道与足球场20000座,20副乒乓球台。待开展施工图预算财评及竣工结算等工作;

6)郧西县羊尾镇汉江避险搬迁安置区(龙潭水街)建设项目(简称:羊尾龙潭水街),总建筑面积30462.21㎡。其中: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506.97㎡,搬迁还建门面房22762.40㎡,换乘中心面积为950.92㎡,公厕建筑面积241.92㎡。另有文化广场面积为8922.32㎡,新建机动车道面积2112.40㎡,停车场面积3066.20㎡,绿化游园面积3468㎡。待开展施工图预算财评及竣工结算等工作。

 本采购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037547.16元,税率6%税金为62252.83元,含税最高限价为1099799.99元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以及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部分不含税最高限价=计费基础×最高限价费率÷含税率=10.15亿元×1‰÷1.06=957547.16元,驻场费用不含税最高限价为每月8000元,暂定10个月,合计费用80000元;计费基础不作为任何结算及付款依据)

序号

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规则

支付规则

1

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以及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

财评基础费用

最高限价

 暂定建安工程费10.15亿元× 0.5‰ ÷1.06(最终计费基数以政府方或实施机构或跟审单位确认的本PPP房建类子项目建安工程费金额计取)

2.1条相关要求时间完成相应财评工作后,在取得财评结果后分两次等额支付全部财评基础费用,如超期,咨询方仍应继续无条件完成相应工作,待财政评审成果出具后分三次等额支付全部财评基础费用;

财评激励费用最高限价

 暂定建安工程费10.15亿元× 0.2‰ ÷1.06(最终计费基数以政府方或实施机构或跟审单位确认的本PPP房建类子项目建安工程费金额计取)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财评激励费用;

全过程咨询服务及竣工结算费用最高限价

 暂定建安工程费10.15亿元× 0.3‰ ÷1.06(最终计费基数以政府方或实施机构或跟审单位确认的本PPP房建类子项目建安工程费金额计取)

2.1条相关要求时间完成相应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及竣工结算工作后,在取得结算成果后分三次等额支付该费用,如超期,咨询方仍应继续无条件完成相应工作,待竣工结算工作全部完成后分六次等额支付该费用;

2

驻场人员固定费用(具备一级或二级造价师资格)

按实际驻场考勤每月8000元

 

暂计10个月。

其中前5个月(即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财评及竣工结算全部工作,否则5个月后的驻场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

驻场人员需经过项目部面试且纳入项目日常管理;

驻场人员参与项目部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

考核不合格,委托方有权要求咨询方及时更换驻场的人员,每个季度完成后,次月支付本季度驻场人员固定费用。需经过项目面试后驻场,且满足项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随时更换驻场人员,每个季度完成后,次月支付本季度人员工资;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及要求:

2.1.1、本PPP项目房建类子项目共六个,分别为:职教园二期、天河创业园、农业示范园、交通物流园、文体中心A区、羊尾龙潭水街,建安工程造价累计约10.15亿元。

2.1.2、2026年6月30日前组织并落实已报送的四个子项目(职教园二期、天河创业园、农业示范园、交通物流园)的财评工作;依据政府方出具的财评成果文件,按相关合同约定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这四个子项目的结算报送工作;

2.1.3、2026年7月30日前组织完成文体中心A区、羊尾龙潭水街两个子项目的施工图预算跟踪审计单位核对、定稿工作,满足报送财政评审条件;2026年7月30日前组织完成这两个子项目的财评工作;依据政府方出具的财评成果文件,按相关合同约定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这两个子项目的结算报送工作;

2.1.4、2026年12月31日前组织完成本PPP项目全部六个子项目的结算核对工作并相关审计报告。按子项目分别收集、整理并组卷本PPP项目竣工结算相关资料,以满足政府方复审工作需要。如需复审,咨询方应及时跟进开展复审相关工作;

2.1.5、根据本PPP项目跟踪审计单位核对确认的已完工程“工程量核对确认表”,依据分包合同相关约定,按照湖北联投、湖北市政、基础设施公司相关制度,及时完成分包中期(或终期)结算工作,驻场人员不足时咨询方需无偿增派人员后方远程协助完成。咨询方能及时完成委托方安排的本PPP项目相关的分包计量计价相关工作,具体以委托方项目部要求为准;

2.1.6、在提供上述咨询服务过程中对项目部已发生的变更、签证、认质认价等进行补充和完善工作。根据相关合同(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约定,依法依规收集索赔或反索赔的资料并完成相关文件编制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服务期限: 实际以委托方确认完成实际工作结束的时间为止,其中前8个月(即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财评及竣工结算全部工作,否则8个月后的驻场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

2.4服务地点 十堰市郧西县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检验验收合格标准,并应满足主合同及招标人对服务质量的要求如受委托方的工作成果质量无法满足委托方要求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受委托方更换合适人员;如更换人员后工作成果质量仍然无法满足委托方要求,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委托任务,相关费用按委托人确认合格的工作成果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计取相关费用*50%,受委托方无条件接受以上条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5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全过程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造价咨询合同。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如无人员要求,则删除该条内容);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6     23  日至 2026    6    24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交截止时间: 2026   6 28   10   3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6 28 10   30 分。

5.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2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人:  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       

   址: 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佘家湾居委会后面水韵小区1号301

人: 韩工                                          

   话: 13207214388                                 

 

                                     2026    6    23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