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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投收费站亮化及钢网架维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亮化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交投收费站亮化及钢网架维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亮化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联交投收费站亮化及钢网架维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亮化专业分包(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联交投收费站亮化及钢网架维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亮化专业分包;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618005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1)武昌收费站:以夜景亮化提升为主,完善收费车道、天棚外立面及轮廓等区域的照明系统。包括安装15W线条灯约650m、安装72W投光灯约32套、配套控制器等;

2)径河收费站:以夜景亮化提升为主,完善收费车道、天棚外立面及轮廓等区域的照明系统。包括安装15W线条灯610m24W线条灯约360m及配套控制器等;

3)小军山收费站:以夜景亮化提升为主,完善收费车道、天棚外立面及轮廓等区域的照明系统。包括安装15W线条灯约830m、宅光束链条投光灯约8套及配套控制器等;

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含税93.318306

1.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619日至2026623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626093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

 

7.其他/

 

8.联系方式

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26064529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

人: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 027-84668356

监管部门: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

人:胡先生

   话:027-8487466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618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复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竞标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记录复印(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3年独立承接过1项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3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要求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2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建安C类证书。

注:1.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512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

2供应商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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