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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运营公司2026年防雷检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宜昌运营公司2026年防雷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宜昌运营公司2026年防雷检测项目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G99425368260603021001
1.3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对宜昌运营公司保宜高速宜昌段、宜张高速当枝段、宜五段、岳宜高速宜昌段、宜都长江大桥、沪渝高速宜昌段、翻坝高速、沪蓉高速宜巴段、江北翻坝高速路段、宜都至鄂湘界段及宜来高速宜昌段设备设施构筑物的防御装置进行防雷检测。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556758元
1.6服务期: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
1.7质量要求: 合格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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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88号紫云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85710112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56
电子邮箱:469081749@qq.com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88号紫云大厦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方式:13972522288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 年 6 月 16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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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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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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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要求 |
注:1、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若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则提供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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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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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项目。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自2023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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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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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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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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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担任过一个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专职安全员:2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检测人员:3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气象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能力评价证书。 |
注:1、供应商应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其中检测员还需提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能力评价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人员的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相应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人员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上述的技术指标或时间要求或人员任职情况等关键信息,应由项目的甲方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 5 年指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