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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增补入库(2026年6月)遴选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荆州市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荆州市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增补入库(2026年6月)遴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框架协议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荆州市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增补入库(2026年6月)遴选项目
标段名称: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60615062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荆州平安公司已建立工程承包类供应商库、劳务协作类供应商库、园林绿化工程类供应商库、机械设备租赁类供应商库及材料供应类供应商库,现需要开展供应商备选库增补入库。其中标段1为工程承包类供应商库增补入库,标段2为劳务协作类供应商库增补入库,标段3为园林绿化工程类供应商库增补入库,标段4为机械设备租赁类供应商库,标段5为材料供应类供应商库。
1.5本次供应商备选库有效期:标段1-4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标段5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续采购人有权根据内部管理规范进行调整。
1.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1.7入围中标人及最终供应商确定:本次采购按两阶段确定最终供应商,即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分别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按实际采购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通过询比、谈判、竞价等方式确定业务供应商。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5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5个标段。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09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办法采用合格制。
招标人:荆州市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西湖大道4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716-8351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7-84668396
监管部门: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联系人:凡主任
联系方式:027-8757658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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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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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 (2)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或钢结构工程或模板脚手架专业或建筑幕墙工程或地基基础工程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或预拌混凝土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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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 万元; (2)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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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 万元; (2)具有苗圃用地不少于2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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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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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标段3苗圃用地需提供证明材料,土地可以为租赁或自有,提供相应的土地租赁或土地使用权相关第三方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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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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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近3年独立承担过3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对应资质的工程施工业绩;或近1年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对应资质的工程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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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近3年独立承担过3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施工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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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近3年独立承担过3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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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近3年独立承担过1项机械设备租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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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近1年独立承担过合同金额累计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物资销售业绩。 |
注:
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近年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4、本表中“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近1年”是指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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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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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若提供相应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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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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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1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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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设备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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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自有以下机械设备中三种及以上设备(货车、吊车、护栏打拔桩车、护栏立柱钻孔设备、高空升降车、挖机、铲车)。 |
注:
1.投标人应附购车发票或其他能够证明车辆权属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附车辆行驶证的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