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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 (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18:52:28

1.招标条件

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4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二期),主要包含:

1)对新城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进行设备更新与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一期氧化沟表曝改为底曝,新增磁悬浮风机、新增精密过滤设备、隔油池废油处置设施、在二期细格栅沉砂池、氧化沟新增臭气收集系统,对现有臭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配套电气系统、仪表和自控系统以及供电系统升级改造,同步对综合楼化验室进行标准化改造等。

2)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进行优化升级,同时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与改造,升级后污水处理规模、工艺及出水标准均保持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在事故池旁新建进水格栅渠1座,沉砂池旁新建配水井1座、流量计井4座、乙酸钠加药系统、除磷剂加药系统,对配套电气系统、仪表和自控系统以及供电系统升级改造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采购以及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等配套服务,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3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  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营业执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拟派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拟派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6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补充说明: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辖区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须承担过(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己完工项目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投标人须上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64830分至2026年69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24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6年63日。

10.联系方式

  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

  人:向江涛

联系电话:15171821771

招标代理: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项目负责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97290208

行政监督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话:0717-28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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