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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初步设计(HBSJ-202608QG-03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21:11:0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初步设计(HBSJ-202608QG-03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8QG-0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能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6]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高桥镇、双溪桥镇
建设规模:拟建的长能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主要包括:规划容量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1座110kV升压站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拟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建设1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压器,本期装机容量拟通过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110千伏敖山变电站。风电场海拔高程介于20~615m,为丘陵低山地貌,山地、平地交错分布,地形勘测条件复杂,本次招标包括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地形图测绘、微观选址报告。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12。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规定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测绘资质,且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至少包含电力,设计资质要求(以下3项满足1项即可):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要求(以下3项满足1项即可):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测绘资质要求: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及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且项目负责人担任过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对应的单位证明盖章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4)各专业项目负责人:①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②测绘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③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④可研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可研负责人或测绘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及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以下业绩(以下4者须全部满足):①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勘察业绩;②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设计业绩;③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④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测绘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根据联合体协议明确的分工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提供设计业绩,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提供勘察业绩,承担可研工作的成员提供可研业绩,承担测绘工作的成员提供测绘业绩。 (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出具承诺函,认可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咸安大道318号5楼501室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3楼
邮编:
437000
邮编:
430061
联系人:
刘勇
项目负责人:
沈车、张婳、黄劲松
电话:
13797766490
电话:
1899558093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2987385@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绿色支行
账 号:
42050169600800001848
账 号:
127921049510000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纪检部
地址:
武汉市中北路166号
电话:
027-87827968
传真:
/////
邮政编码:
430061
2026年09月07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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