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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工厂化循环水设施渔业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18:07:0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城区工厂化循环水设施渔业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3FJ-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区工厂化循环水设施渔业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1-420602-04-01-64083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勤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孟湾村
建设规模:为打造现代化、标准化工厂水产品养殖基地,襄阳市襄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在襄城区欧庙镇孟湾村新建养殖车间,建设内容包括养殖车间、循环水养殖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总投资额约2100万元。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为:①设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图审服务等)]、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②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③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的全部工程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④配合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⑥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及设备使用人员培训、迎检、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需求,通过施工图纸审查。 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级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达到招标人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2)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二选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拟派项目施工员、安全员、 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本项要求的资料。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做出承诺或声明。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3 月 5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襄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街道观音阁社区胜利街289号(原观音阁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
    联系人:曾坤
    电话:13409651122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勤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城区檀溪街道芙蓉路(芙蓉路写字楼)五楼
    联系人:尤玥
    电话:0710-3530188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襄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58号区政府2楼
    联系人:襄城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710-3513090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6年03月04日
附录: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2)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二选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拟派项目施工员、安全员、 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本项要求的资料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做出承诺或声明。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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