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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点军区点军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6]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招标人为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对点军小学校内3栋老旧建筑及运动场进行维修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8480.3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及办公楼5700.73㎡、体艺楼2759.79㎡、门卫19.80㎡,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涂料面层重刷,内墙乳胶漆涂刷,屋顶防水改造,卫生间改造并更换卫生设备,消火栓入墙,防盗疏散门、防火门、无影照明灯具,教室窗帘及开关面板更换;运动场新建U10篮球场及3米高钢质防盗网,围墙及运动场铁质设施翻新;室外排水沟改造;校内花坛及树池防腐木设施更换。
2.2建设地址:点军区点军小学内。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拟派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拟派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 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 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该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0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交易电子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 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 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非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
联系地址:点军区江南大道163号
联系人:杨晓东 158726512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东路东侧(东城明珠小区)1栋2单元109-111铺
项目负责人:胡桂芳
联系电话:15090953577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2楼
联系电话:0717-6672908
日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