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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三期)设计单位采购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4〕2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枝江市建设项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欣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三期)设计单位采购
2.项目编号:ZJA020082-202601-01
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涉及约8km的地下管线测量,主要建设内容为(1)更换顾家店、七星台、问安、百里洲污水处理厂区污水提升泵、鼓风机及污泥压滤装置等老旧设备,包含更换污水提升泵36台、鼓风机2台、纤维转盘过滤器3台、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8套等内容;
(2)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生物池及二沉池进行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包含改造二沉池1座(500m³/d)、事故调节池1座(1080m³/d)、高效澄清池1座(3000m³/d);
(3)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及主干污水管网进行改扩建,管径DN300-1200。
4.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包含地质勘察、地形测绘、管线勘探、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及后续现场服务等。
6.工程建设地点:枝江市。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00万元。
8.履约期限:3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质量目标: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水排水类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并提供2026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该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截图)。
5.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响应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17: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开标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7日
九、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式为投票表决法_票决数量法。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建设项目中心
联系地址:枝江市礼化路100号
联系人:甘绪源
联系电话:158715829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民主大道29号老企业局3楼
项目负责人:周馨媛
联系电话:13618645517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枝江市胜利路17号
联系电话:0717-420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