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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檀溪桂园文体馆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9:03: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水檀溪桂园文体馆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9FJ-05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水檀溪桂园文体馆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5-420602-04-02-38318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洛诗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水檀溪桂园文体馆装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城区檀溪路山水檀溪桂园
建设规模:山水檀溪桂园文体馆装修改造,现有建筑总面积为20081.61㎡(其中一层为3946.83㎡,二层、三层均为4046.64㎡、四层为3979.60㎡、五层为4061.97㎡),一至四层主要包含装饰装修,五层区域新增钢结构夹层,内容含钢结构、水电暖通及室内装饰装修。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图审、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12
合同估算价:880072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履约期限:总工期2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1.3 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承担本项目设计及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3.1.7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 年以上(以职称证发证时间为准),提供相应证书。 (5)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8日00:00至2026年9月14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襄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街道天舜大道办公楼
    联系人:张歆
    电话:17786780880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洛诗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13号4幢
    项目负责人:齐文睿
    电话:0710-3809095、1910869072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8号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投标监管室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电话:0710-3231015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6年09月07日
备注:1.“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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