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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长阳县G241丁家坪至潘家淌段及S324黑冲桥至石灰窑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以宜市交发〔2026〕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G241丁家坪至潘家淌段、S324黑冲桥至石灰窑段。
2.建设规模:
2.1. G241长阳县丁家坪至潘家淌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项目起于龙舟坪镇丹水社区丁家坪,止于龙舟坪镇丹水社区潘家淌,起止桩号K1790+700~K1795+459,全长4.759k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及路线交叉工程等。
2.2. S324长阳县黑冲桥至石灰窑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项目起于龙舟坪镇白氏坪社区黑冲桥,止于龙舟坪镇白氏坪社区石灰窑,起止桩号K0+000~K3+800,全长3.8km,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安工程及路线交叉工程等。
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计划工期:6个月(即18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且达到《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的标准要求,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2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
2.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胡建军
异议联系电话:13886670987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13469819538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大道22号
3.招标代理: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建军
联系电话:13886670987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古城路6-203号
4.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17-5323998
邮政编码:443500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8楼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等级须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表不一致之处,以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2025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 |
注: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表不一致之处,以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提供查询截图)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人员达到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2026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分公司缴纳社保予以认可)。
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说明上述人员的在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