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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德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1 18:09: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毓德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2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毓德中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9-420302-04-01-22659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鑫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鑫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000㎡,总建筑面积约36934.38㎡。主要建设住宅(1#楼、2#楼)及商业裙楼,地上建筑面积约27483.24㎡,地下建筑面积约9451.14㎡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毓德中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20
合同估算价:12343.89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项目结构、复杂程度和本项目类似且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0000㎡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12日至2026年04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6.2 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6.3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 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鑫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京东壹号4号楼203室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北京北路82号京华园6号楼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万伟
项目负责人:
丰琴(异议联系人)
电话:
18621172986
电话:
0719-888339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7号
电话:
0719-8102505
传真:
0719-8102505
邮政编码:
442100
2026年04月11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只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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