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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视界项目(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17:44:51

1.招标条件

算力视界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10-420504-04-04-6958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算力视界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算力视界项目(EPC+O)

2.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项目为集展示、体验、研学于一体的算力基础设施综合性平台(算力视界i-Cube体验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算力成果与战略展示平台、多领域算力应用场景、沉浸式技术体验空间(含VR剧场、Al数字人等)算力技术研学体验平台及相关的水、电、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O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宜昌算力视界i-Cube体验中心》进行整体的运营服务,完成设计(优化初设方案及深化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对项目运营以及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进行全面负责。

2.4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惠科路8号。

2.5履约期限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

计算。)

3)项目运营服务期限为10年(运营期前6年按双方约定履行合同,后续4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运营合同)。以资产正式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4)运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7.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 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10投标(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  6 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上传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3含设计、施工、运营方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26日至20261523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1169 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226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人:宜昌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桥边镇银河路118号

人:田飞

联系电话:15572703912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人:高开华、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日期: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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