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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城乡引水工程(贺家坪供水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5:48: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阳城乡引水工程(贺家坪供水改扩建工程) (标段名称)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发改审批[2022]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  

建设规模: 长阳城乡引水工程(贺家坪镇供水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源与水厂工程:新建新厂湾塘坝1座(9.9万方),新建贺家坪集镇水厂1座(2000t/d),新建塘坝补水管道2839m,新建水厂输水管道 5652m;(2)泵站工程:新建新厂湾至紫台/碑坳提水泵站1座(提水流量25m3/h,一用一备),提水管道9178m,紫台新建100方高位水池1座;新建蔡家沟塘坝至七里坪提水泵站1座(提水流量4m3/h,一用一备),提水管道2859m,新建50方高位水池1座;新建蔡家湾水厂输水主管,增压泵站1座(提水流量 85m3/h);(3)其他工程:水厂办公室装修,渔泉溪水厂靓化工程1处,陈家老屋取水点维修及水源地保护1处。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的合格等级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安全生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安全标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2.3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2.4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扫描件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应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和在其他项目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只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7-2025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7-9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自证声明函)。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5   10      27日至 2025   11    17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11  17  9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

招标机构在 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开标厅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暗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一)异议联系人:李健

异议联系电话:15997635306

(二)招标人: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骁

  话:15974263917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60 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15997635306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大道22号(御江丽景)1单元604、605室

(四)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电话:0717-5323480

(五)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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