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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HXSZSB-1标段(HBSJ-202604GL-033005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17:44: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HXSZSB-1标段(HBSJ-202604GL-033005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4GL-033005001
1.招标条件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
建设规模:项目主线起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草店镇鄂豫界,顺接拟建的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段,经殷店镇、万和镇,止于随州市随县吴山镇随州与襄阳市界处,顺接同步建设的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全长约76.4公里。 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设置草店、殷店、月亮堰(枢纽)、万和、吴山等互通5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5.11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主要包含:(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HXSZSB-1标段。
计划工期:18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
合同估算价:286.00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限(即计划工期)为180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二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水保驻地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杨林路与利民路交叉处随县交通运输局108室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晶晶
项目负责人:
李核;联系人:肖博豪
电话:
0722—3256609
电话:
027-8386394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2026年07月2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资质等级要求

HXSZSB-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项资质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和(2)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HXSZSB-1

同时具备:

1、近8年内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近8年内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同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两家及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联合体业绩认定条件须满足上述注的第3条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8是指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7、本业绩要求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HXSZSB-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HXSZSB-1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水保监理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职称

2、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保监理负责人或水保监理工程师。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水保监理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水保监理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水保监理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水保监理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本业绩要求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5、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水保监理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2025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水保监理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认定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水保监理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且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

7

技术暗标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页眉;

2)技术建议书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8

报价唯一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9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项资质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和(2)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8年内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8年内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同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两家及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联合体业绩认定条件须满足上述注的第3条要求)。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8是指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8、本业绩要求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6、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职称;

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2)水保监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工程师职称;

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

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保监理工程师或水保监理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水保监理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水保监理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水保监理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水保监理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本业绩要求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5)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水保监理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2025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14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为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16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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