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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标段:工艺及房建工程工程总承包(HBSY-202608FJ-023002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0 17:52:27
资格预审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标段:工艺及房建工程工程总承包(HBSY-202608FJ-023002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8FJ-02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6-420302-04-01-1735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高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高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堰市茅箭区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标段:工艺及房建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十堰市茅箭区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标段:工艺及房建工程工程总承包,主要建设改造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产车间,其中建筑内部改造面积约29000㎡,配套完成给排水、电气及照明、设备基础、配电房、工艺改造等工程,购置安装生产、试验改造、信息化等设备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交付标准的设计(含招标范围内初设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经认可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技术规范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建设中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服务<含补充设计>等)、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工作;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交付使用,负责施工验收、质保期内工程保修等各阶段工作,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十堰市茅箭区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共计2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25
     合同估算价:28300.0万元
  2.3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 3.1.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满足即可);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提供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③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④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高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普林路3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志达
    项目负责人:
肖政、陈龙、庹毅、龚超、周宇
    电话:
18671969111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十堰市茅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5号
电话:
0719-8898371
传真:
0719-8898371
邮政编码:
442000
2026年10月20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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