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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HBSY-202512SZ-039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15:56: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剑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HBSY-202512SZ-039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512SZ-039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发〔2025〕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十堰武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武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当山特区。
建设规模:剑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剑河上游剑河水库水生态修复;2.实施剑河流域城区段管网改造,建设修复雨、污水管涵及化粪池。同时扩建元和观污水处理厂;3.太极湖水域藻类水华治理,设置控藻系统、种植水生植物、投放底栖动物、建设滨水生态缓冲带等;4.瓦房河流域水生植被修复,在瓦房河入丹江口库区回水区域建设生态浮岛。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完成剑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设计阶段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等相关工作及施工过程的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4。其中: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中任意一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建设内容至少包括排水(雨水或污水)工程)或工程投资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注: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在其中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任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 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武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宏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极湖东路79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43号1幢1-5号
邮编:
4427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李辉辉
联系人:
谢真真
电话:
15872733220
电话:
156719006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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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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