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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沟片区排水主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和清河口片区管网修复及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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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7SZ-03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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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洪沟片区排水主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和清河口片区管网修复及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审批[2026]81号、襄发改审批[2026]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区 建设规模:1、洪沟片区排水主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对洪沟片区排水主通道进行升级改造,新建dn600毫米雨水砼管约1.5公里,新建dn1350-dn1500毫米雨水砼管约0.4公里,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箱涵约2.9公里,新建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约995座,新建d400毫米雨水口混凝土连接管约6.7公里,开展雨污混错接改造约60处。对七里河路(长虹路-中原路)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新建dn1000毫米雨水砼管约0.1公里,新建dn1400毫米雨水砼管约0.2公里,新建dn1650-dn1800毫米雨水砼管约0.6公里,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规模为0.12立方米/秒,新建dn300毫米球墨铸铁雨水压力管约0.1公里;新建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约116座,新建d400毫米雨水口混凝土连接管约0.8公里,开展雨污混错接改造约11处。2、清河口片区管网修复及改造工程根据管网检测成果,对洪沟泵站系统内春园路(长虹路-春城路)、新华路(七里河路-前进路)等29条市政道路上的dn500~BH=3.0x2.0米排水管涵进行清淤及改造修复约20.5公里,包括清淤及改造dn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约3.9公里、dn600-dn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约6.6公里、dn1000-dn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约3.9公里、dn1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1.5公里、dn1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1.1公里、BH=1.8x1.8米~BH=3.0x2.0米钢筋混凝土排水箱涵约3.5公里;同时开展雨污混错接改造约172处。另外,对洪沟泵站系统内中原路(七里河-前进路)、建华路(长虹路-前进路)等8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新建雨水管涵、污水管道约15.5公里,包括新建dn4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约2公里、新建dn6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约1.1公里、新建dn800钢筒混凝土雨水管道约1.1公里、新建dn1000-dn1200钢筒混凝土雨水管道约2.3公里、新建dn1500-dn2000钢筒混凝土雨水管道约0.7公里、新建BH=2.8x1.8米钢筋混凝土雨水管涵约1公里、新建dn400-dn5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约6.2公里、新建dn600-dn8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约1.1公里;同时新建雨水口约399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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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等成果文件的报批、评审、修改完善,以及后续EPC招标技术配合、扩大初步设计交底、设计答疑和相关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15 合同估算价:8384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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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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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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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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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最高投标限价:838.48万元;其中:1.地质勘察(初勘+详勘)费168.52 万元;2.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214.86 万元;3.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费455.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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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勘察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其承担工作所需的相应资质。 (2)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 上述人员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协议、单位任职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接过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其中:1.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须提供不少于1项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勘察业绩;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不少于1项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设计业绩;3.同一合同同时包含勘察和设计内容的,可同时认定为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其承担工作对应的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等评审信息的,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批复文件、审查意见、业主证明或成果文件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财务状况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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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07月13日0:00时至 2026 年07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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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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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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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