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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伍家区)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21:14:14

1.招标条件

宜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伍家区)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12-420503-04-01-602631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伍家区)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改造停车场总面积67200平方米,泊位供给量1680个。新增智能监控系统,搭建停车场集中管理平台,统一管理道闸,预留设备接入端口。配套建设汽车液冷快充充电桩4个、汽车直流快充充电桩384个、汽车慢充充电桩36个。

2.3项目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充电站场地新建或改造点位工程现场踏勘、平面布置图、方案设计、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等全流程服务

2.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6质量目标: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设计经具有相关资格的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同时具备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0812日至20260908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908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812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2.联系方式

  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体育场路45号

  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3号

项目负责人:严卿

联系电话:15090894110

行政监督部门: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717-683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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