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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一期)—仁义巷改造提升项目(单氏故居功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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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3FJ-01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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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一期)—仁义巷改造提升项目(单氏故居功能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3-420602-04-01-86032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襄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一期)—仁义巷改造提升项目(单氏故居功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古城仁义巷。 建设规模:仁义巷改造提升项目作为单氏故居功能配套工程,位于襄阳古城内,西起内环路、东至北街,全长约315米。通过深入转译单懋谦、张太医等历史人物文化内涵,融入景观设计,同时对街巷立面进行整体风貌整治,协调传统风貌要素,建设生态停车场,最终打造一条延续历史文脉、充满文化温度的特色街巷,提升单氏故居周边环境,提供优质配套。 其他: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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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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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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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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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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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作及其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合理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批准及消防审查;应按发包人确定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并应保证施工图预算控制在确定的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同时符合合格标准和满足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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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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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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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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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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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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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