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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510FJ-241004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3 18:16:48
资格预审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510FJ-241004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0FJ-241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育部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5]3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位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场地东临文瀚楼,北临会计史文博馆,西侧为南湖。本项目拟将实验实习用房与图书馆合并建设一栋综合楼,缓解学校实验实习用房及图书馆紧缺的现状,满足跨学科研究的资源整合需求,构建面向交叉学科的实验平台。项目总投资约4504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877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2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9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2900平方米,最大跨度34.8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建设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含招标人审查);负责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完成竣工图并配合资料存档备案。 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及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运行等工作; 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包含拆除和恢复工程),包含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招标人钢结构检测和第三方材料检测工作; 4)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培训、移交等工作; 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维保等管理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0日
     合同估算价:38974.0万元
  2.3其他: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叁亿捌仟玖佰柒拾肆万元整(RMB389740000.00元);其中设计费金额:人民币肆佰壹拾玖万元整(RMB4190000.00元);工程费金额:人民币叁亿柒仟零伍拾伍万元整(RMB370550000.0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RMB15000000.00元) 。其他: 详见: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①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近5年(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少于 38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者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或总投资金额不少于 38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负责人:
田翠、付乐天、赵东篱、陈瑜
    电话:
027-88386186
    电话:
13971328919
    传真:
    传真:
027-8727350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67307256@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电话:
027-65563471
传真:
027-65563471
邮政编码:
430079
2026年09月23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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