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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二期)工程监理(HBYY-202407FJ-015005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8:12: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二期)工程监理(HBYY-202407FJ-015005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07FJ-0150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弥陀寺村
建设规模:十堰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二期)工程考古研究中心、管理用房、考古方舱、考古大棚(E和F)、白家沟片区环境整治等;其中:考古研究中心A栋5489.62平方米,考古研究中心B栋1406.96平方米,考古研究中心C栋855.36平方米,管理用房 909.6 平方米,考古方舱 1286 平方米,E 区钢结构大棚 678.72 平方米,F 区钢结构大棚 547.76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共365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3000.0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理项目不超过2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其他工程类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投标人拟派监理员(3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4)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已完工或在监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9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郧阳路文化东巷6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7栋22层2203-2206号
邮编:
442500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丁静玉
联系人:
汤杨
电话:
19207198029
电话:
132971860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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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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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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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1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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