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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医院光谷院区停车楼一层改建及新建风雨连廊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2603FJ-04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4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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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同济医院光谷院区停车楼一层改建及新建风雨连廊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2401-420118-04-01-49138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1号。 建设规模:同济医院光谷院区停车楼一层改建及新建风雨连廊工程,总建筑面积9727.8平方米。其中:停车楼一层改建为门诊用房及血液透析用房,建筑面积9277.8平方米;新建风雨连廊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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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光谷院区停车楼一层改建及新建风雨连廊工程总承包(EP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货物材料采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建安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结构工程、内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医疗气体工程、室外绿化、室外道路铺装、室外管线接驳等。具体内容见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5日。 合同估算价:313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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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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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详见其他要求。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申请人需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申请人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附录,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1.4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1.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信誉要求中①、②、③、④、⑤、⑥、⑦、⑧提供承诺,其中⑤、⑥、⑦、⑧项还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第⑦项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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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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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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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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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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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