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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机电工程施工(一标段)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21:54: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0505-04-01-731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远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机电工程施工(一标段)

2.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540亩,主要建设可配套年产40GWH储能电池的生产车间、仓库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总用地面积332897平方米,建筑面积238320.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极段、电芯段(装配+化成)、原材料仓、电解液仓、危废库、综合仓、NMP罐区及泵房、动力站房+消防水池、MP车间、成品仓库、污水站+事故水池、循环包装清洗区、拆电池房、连廊、云中心(含办公)、门卫等。

2.3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全通路518号

2.4招标范围:M1电芯车间(电极+极卷库 61轴~107轴)、H2原料仓、C1动力站、L4 物流连廊4、GJ3 管架3、GJ4 管架4、室外蒸汽减温减压站及室外蒸汽管网等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部分电气、暖通、动力、给排水、装饰装修工程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M1电芯车间(电极+极卷库 61轴~107轴):2026/4/15具备生产设备进机条件、2026/6/15日完成环境调试、2026/7/15整体交付;

H2原料仓:2026/5/15具备高位货架进场安装条件、2026/7/15整体交付;

C1动力站:2026/5/15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2026/7/15整体交付;

室外蒸汽减温减压站及室外蒸汽管网:2026/4/3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申请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申请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资审委员会按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

3.1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①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0%及以上;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资审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119日至20261242330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300900。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119

10.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人:王勇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期: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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