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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供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初步设计服务(HBYY-202512SZ-01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16:01: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供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初步设计服务(HBYY-202512SZ-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512SZ-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供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00亩,改造供排水管网41750米,天然气管网 39000 米,污水管道40460米;新建垃圾处置中心 480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3000平方米,应急中心45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3200 平方米,便民中心6500 平方米,社区广场 8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 4000平方米,充电设施 32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供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服务,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供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约200亩,改造供排水管网41750米,天然气管网 39000 米,污水管道40460米;新建垃圾处置中心 480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3000平方米,应急中心45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3200 平方米,便民中心6500 平方米,社区广场 8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 4000平方米,充电设施 32套等。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5。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监理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目规定的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建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地址:
郧阳区郧城花园小区15栋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何天聪
联系人:
周红
电话:
0719-7229317
电话:
0719-750623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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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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