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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应城市城南片区给水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HBYC-202608SZ-02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YC-202608SZ-02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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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应城市城南片区给水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 [2026]10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性投资,同时申请中省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应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滩镇、天鹅镇。 建设规模:更新改造经济开发区国光村、周陈村、华能小区、文峰塔社区、金星社区、黄滩镇、天鹅镇现状给水管道及设施,主要包括更新改造 DN250-DN560 室外给水主管 32.65 千米,更新改造 DN25-DN250 室外给水支管 614.4 千米,更新改造 DN20-DN65 室内给水管 2.21 千米 ;破除与修复路面 10.23 万平方米 ;更新改造户表 16398 块,配套建设排气阀、排泥井、计量井、闸阀井、消火栓、水表配套阀门及接户管改造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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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 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孝感市应城市城南片区给水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依据相关规范要求,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至竣工验收交付使 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过程工作。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0 合同估算价:13500.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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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 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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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设计资质其中之一:(1)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处)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如下业绩其中之一(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①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③单项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及“3.5其他要求”全部内容。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3 家。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正式员工,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1.6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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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29日至2026年09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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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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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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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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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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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